什么叫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8-21 01:07:23
法务网
一、
什么叫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是第三人不知道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抵押动产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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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善意第三人的存在基础是什么
1.取得时效说。时效制度,以时间及时间之经过为其构成要件,而善意取得制度则与时间及时间之经过没有联系,所以,时效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各自独立的制度。
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
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能。
4.占有效力说。善意取得系由于受让人受让占有后,占有之效力使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即赞成权利外形说。
5.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首先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保证所有权安全。其次它侧重维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找法网提醒您,当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侧重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还有利于鼓励交易。这种情况下,对所有权人利益的限制,我们可以认为是对所有权人在托付别人保管自己财产或管理自己财产时不尽注意义务,而使他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的责任。
三、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事项
1.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行使;
2.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
3.原则上不能部分撤销,但是行为内容可拆分的则可以部分撤销;
4.撤销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等形式;
5.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不影响其向无权代理人追究民事责任。